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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朋友,他们公司卖了一批货物出去,但是后来那家公司倒闭了,现在也没有办法还他们钱,而且现在他们那家公司已经办理了,破产清算,请问一下律师,如果公司已经倒闭了那么。请问公司赔钱倒闭后,破产债务由谁来追讨?

破产清算 2019-04-01 16:3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公司破产则公司所欠的债务由公司余下的资产进行清偿,如果公司的资产不够清偿债务,则按资产与债务的比例进行清偿,这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如果股东未据实出资,则股东应承担补齐出资的责任,对外共同承担责任直到债务清偿,对内可以按比例清偿,也就是连带责任,这是无限责任公司的情况。
  • 假如债务人公司倒闭,最理想的状态是债务人勇于承担责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还款协议。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但由于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还钱,最终还是要提起诉讼。 但由于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只有两年,且诉讼还需要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大笔费用支出,假如债务人在此期间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且无财产可供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仍然“一根筋”走诉讼途径,往往耗费大量精力和金钱,最后还是徒劳无功。
  • 你好!如果公司破产则公司所欠的债务由公司余下的资产进行清偿,如果公司的资产不够清偿债务,则按资产与债务的比例进行清偿,这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如果股东未据实出资,则股东应承担补齐出资的责任,对外共同承担责任直到债务清偿,对内可以按比例清偿,也就是连带责任,这是无限责任公司的情况。
  • 您好,破嗔清算的时候是有债权的补偿顺序,具体的话看公司的性质吧,您方便具体说下吗?
  • 1.破产财产的偿还顺序规定在企业破产法第113条, 113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也就是说,职工工资清偿顺位是仅次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顺位是很靠前的,如果职工工资都无法全部偿还,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股东投资也是无法收回的了。 2.公司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清算完毕后,工资也不需要股东再支付了。但是如果股东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该补缴出资。 3.破产费用不算低。破产会由法院指定管理人,管理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所以律师并非必要。但是为了破产程序负责琐碎,可以找律师作为破产咨询,债务人、破产企业也可以委托其代理破产管理之外的诉讼案件。 4.企业内部无法形成决议、自己不愿意申请破产的,可以找个债权人去到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
  • 1.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
    2.责任是有限的,那些多出来的债务又债权人自己承担,因为他没有看到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不抵债还要给他投资,如果存在报表作假,那么可以起诉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
    3.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肯定是由于资不抵债的原因造成的。由于是有限责任公司,只承
    4.担有限赔偿,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资产这个框架内完成。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合伙人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了。
    5.如果单纯是出资人,公司破产要承担出资受损的责任,如果是经营者,公司破产要承担下岗回家,职业声誉受损的责任。双方对于破产后还欠付的债务都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了。
  • 你好,有限公司的债务是用公司自己的资产去偿还的,如果不是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只要出资到位了,一般来说不会受到公司债务的影响。如果是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需要有证据证明自己个人财产和公司资产是分开的,那样公司的债务就不会影响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话,除非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有过错,需要赔偿给公司,一般公司的债务不会影响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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