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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是一家挺出名的幼儿教育机构,规模挺大的,收购很多家民办幼儿园。我是里面其中的一位员工,幼师。公司对员工很苛刻,我怀孕去产检,请假半天都要扣我工资。领导说这是公司里定的规矩,循例!而且领导每次出薪水都不给工资单,只是让你过目一下签名就回收了!我可以维权吗? 我于2010年7月入职的,当时公司说试用期是一个月,由于刚毕业出来,缺乏社会经验和劳动保护法知识。2011年2月我告诉领导我怀孕了,她才开始帮我买社保,可是我的预产期是10月。生育保险要买够一年才可报销,可我享受不了这个待遇。领导说责任在于我,说我没有要求她去帮自己买。请问各位迟买生育保险,报销不了,到底是谁的责任?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领导于2011年6月把我停职没薪水休产假!现在无收入的我,经济有点困难,请求各位热心人士的帮助!小女子十分感谢你们!

其他 2011-09-15 21: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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