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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一家私人锰矿上班,但在去年10月3日上班期间小腿被厂里的东西压了,很严重,生活不能自理,上厕所都成问题,基本算个半瘫痪,在我母亲的精心照料下3个多月后基本能走路,但我家里是农村的,我父亲是主要劳动力,现在他任然不能干重活,从去年到现在我家里的农活没有做了截止到5月5日,厂里支付了7500元的医疗费,但在这期间厂里的领导从未来探望过我父亲一次。现在厂里和我父亲准备吧这个事情了了,但我对厂里给予的赔偿不付,特向您咨询一下相关的问题。 算我父亲215天的工伤,60天的住院,每天是26元的基本工资,60天住院,每天是15元的生活补助,剩余的155天按基本工资26元的75%来发给我父亲。 我母亲在院期间的护理费为:60天住院,每天护理费为28元,生活为12元, 其车费报销400元,医药费2803.5元全报, 这样算合理吗?他们没有劳务合同,也没有为员工买保险,律师麻烦你帮我分析一下,我很急,今晚要和厂里人结账。谢谢

调解 2009-05-09 19: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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