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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这里是一个酒厂,已经开了三十来年了,现在我发现厂里面有一些老的员工趁着自己年纪大,就整天浑水摸鱼,我想要辞退他,请问我辞退老员工要给发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吗?我没有给他发通知,会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

其他 2018-11-02 06: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要辞退员工的话,必须要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且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辞退员工,用人单位是需要发终止合同通知的,并且还是需要按照工作的年限来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要辞退员工的话,必须要提前30日通知员工,并且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辞退员工,用人单位是需要发终止合同通知的,并且还是需要按照工作的年限来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只有理由充分的情况下才能辞退员工,建议妥善处理,否则面临赔偿。
  • 你好,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的话,那么需要向劳动者发出一个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通知的话,那么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要内容就应当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地点违约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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