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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前是用个人银行账户给发的工资,后来几个月又是用公司账户给发的工资,这个银行明细都有,这个能证明公司财产混同吗?可以追加法人承担公司债务,执行法人财产吗?

银行 2018-11-14 08: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具体是什么事?人格混同是有标准的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出具委托书。
    用人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存入其本人账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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