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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以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要辞职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其他 2018-11-20 1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补偿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提出的;
    9、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如果不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则单位都没有必须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除非单位自愿支付给你。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者应对欠薪的主要方法为:
    一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解决;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是求助社会、媒体的力量。
    如果农民工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话,应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全部相关证据。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在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辞职申请。
  • 建议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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