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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总公司不在本地,但我由分公司07年10月招聘,现分公司也已搬迁不在本地,我这里目前只是个临时办事处。08年1月份我已和分公司签了合同,法人代表甲方是总公司,请问我的各种保险福利标准按哪里的标准???一但出现劳动纠纷由哪里仲裁???

其他 2009-02-23 12: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具有招聘员工的权利,如果分公司有工商登记,出现劳动纠纷可向分公司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起。如果分公司没有工商登记,需要到总公司所在地。
  • 你好,如果你所在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并与你签有劳动合同,那么你与该分公司有劳动关系,该分公司应在工商注册地即其法定住所地为你交纳社会保险,并执行注册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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