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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现在在一家餐厅里面工作,他是他们餐厅里面的主管,他的工资也非常的高,他每天都会对他们的服务员进行培训,它现在需要证明劳动关系,她想咨询一下律师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有哪些?支付的工资清单算吗?

离婚 2020-06-21 23: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证明劳务关系的材料包括以下几项:1)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用人单位无异议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您好,可以作为证据的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六)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
      (七)用人单位的自认;
  • 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你好,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定期工作给付记录、员工工资领取花名册等资料,支付工资的清单算,在实践中有单位员工长期持有单位盖有公章的空白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还凭借这些资料到法院诉讼并代表单位追索债权,在起诉时法院很难判定其是否为真实的法人单位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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