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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现在在他们公司已经工作两年了,但是现在他觉得他们公司并没有留恋的东西,所以她想要离职离开这个地方了,她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我们的劳动事实算有效的么?非常的谢谢

其他 2018-11-10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签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您好!不签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您好,首先,一般而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 其次,经济赔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另外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话,是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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