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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爸爸在我怀老二五个多月就没有回家。在怀孕,生孩子,坐月子期间都未照顾过我。满月之后就提出离婚,老二半岁之后,到现在一岁半期间只提供过三千块钱,不回家,不提供任何经济支持。为了逼我离婚。在我坐月子期间,就不允许我插手工厂的所有事情。结婚到去年,孩子爸爸的创业一路都是我赚钱支持。我赚钱,他创业。他的意思是离了婚之后,他可以承担责任,不离婚对我们不管不问不理。老大现在满八周岁了,女儿一岁半。我自己有收入,我可以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对于工厂,我如何分割?他不让我插手工厂,工厂所有效益我都不清楚。这个厂我也不可能去经营,离婚之后的收益只能归他吗?因为他每次的创业都是我赚的钱,每年我都有钱支助到工厂,去年在那种情况之下,我还投了七万多,因为没想过要离婚。两个孩子都是我带,现在他出去也两年左右了,我带着两孩子已经回老家桂林,他在浙江义乌。孩子的学费,任何费用问他要都不给。我现在就想搞清楚,工厂如何分配?孩子抚养权我能不能全争取过来?老大满八岁可不可以自己选择?如果我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可不可以让他承担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孩子半岁之后到一岁半,他未出抚养费,我可不可以要回?离婚最开始是我提的,他长达两三年,在外面打牌晚归,甚至不回家。我最后一次闹离婚,就是怀孕五个多月,他又一次彻底不归。还签了一个离婚协议,工厂都给他,老二归他。我带儿子净身走,其实完全是赌气,气消了我就好了,可是他就以此都是我的错再也不回家。怀孕,生孩子,坐月子没有照顾我,在满月之后就坚持一定要离婚。说真的这两年我一个人带两孩子,还要赚钱,苦不堪言。老二没办法带在身边,也给孩子造成伤害。我只能周末回家陪老二。在女人怀孕,生孩子,坐月子,带两孩子的日子,他不回家,不提供我钱的支持,工厂的收入也不分我一分,对我一直以来造成的心理伤害极大,我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我离婚的诉求就是分割工厂,包括现有的和将来的收益,孩子的抚养费,以及精神赔偿。还有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他的意思是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全给我,给我五十万,不再提供一分抚养费,工厂与我不再有任何关系。

离婚 2018-12-09 07: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利于小孩为原则。
  •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只不过有过错的一方,也就是出轨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上会处于劣势。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3、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4、那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上把孩子判给谁抚养;
    5、一方如果有过错或家庭暴力倾向,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抚养;
    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
    7、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意见,原则上按孩子的愿望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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