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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不是整体搬迁,尔我们所在车间即将搬迁,我们员工也不愿意被调岗,会有赔偿吗?我们签的是无限期合同

其他 2018-11-16 21: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1、公司搬迁外地,按劳动法规定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需要不愿意过去的话,应提前30天提出解除合同,并结清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1、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公司经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不服从调岗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公司以员工不服从调岗辞退员工属合法行为,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规章制度对此无相应规定,或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合法的,公司的行为属违法行为。需要支付补偿金。
  • 根据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你好,如果是同城搬迁,你要举证证明工作地点影响了劳动合同履行,才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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