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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发票总额220万,没有从中获取利益,怎么量刑

票据纠纷 2011-09-18 08: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键是其在本案中的作用。。。建议会见当事人,查清案情,看是否有从轻情节,积极辩护,争取从轻处罚,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 @#¥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只做量刑辩护,简单回答如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有两个标准,一个是虚开的税款数额,一个是国家实际损失的税款数额。 220万的总额对应的税款数额37万多,因为您没提供国家实际损失的税款数额,现在律师还无法判断适用哪一个标准。 如果适用第一个标准,法定刑是3-10年;如果适用第二个标准、只要实际损失数额为30万多,法定刑为10年以上... 该罪在量刑上的法律规定比较多,您自己用点心思也可以搞清楚;关键是,法律适用以证据为前提,除非是辩护律师,否则其他人在法院开庭前看不到证据,那明白怎么量刑也没有用... 本律师只做刑事案件,可以再联系我...
  • 您好,是作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共犯,且数额巨大,量刑可能会很重,需要看嫌疑人有无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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