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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来这个公司上班不到三个月,在最近这个月老板不知道为什么变相的给我施加工作,让我拼了命的才能完成,有些甚至我真的完成不了,我真的受不了了,老板给工人太多工作算不算强迫罪,我想去告他了,请问一下我可以告他强迫劳动罪吗?谢谢!

其他 2018-11-10 18: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你老板构成强迫劳动罪。
  • 你好,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强迫劳动,其表现形式有:以殴打、没收押金和集资款强迫劳动,强迫超体力劳动,强迫长时间劳动,强迫劳动不给报酬或少给报酬等;三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之一。所以你老板构成强迫劳动罪。
  • 你好,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强迫劳动,其表现形式有:以殴打、没收押金和集资款强迫劳动,强迫超体力劳动,强迫长时间劳动,强迫劳动不给报酬或少给报酬等;三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之一。所以你老板构成强迫劳动罪。
  • 你好,不构成。
  • 这属于民事范畴,可以要求加班工资
  • 可以到劳动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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