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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侵权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其案由是由原告提出还是有法院确定?

诉讼 2018-12-03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它有以下特征: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①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②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③用地手续不完备;④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⑤国家政策体制变动;⑥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⑦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有关土地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争议。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争议。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土地侵权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如下5种: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的;  3、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损失的;  4、应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拒不交还土地,或临时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期满后拒不交还土地的;  5、擅自将农民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的。  此外,在实践中还经常发生如下三类土地侵权纠纷:  1、未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占用或毁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使用的土地引起的纠纷。  2、发包人或其他单位或个人非法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引起的纠纷;  3、在土地征用补偿中,截留、侵吞或占用农民应得补偿费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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