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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系一公司职工,一天下班后,冯某在朋友家呆了一个多小时后骑摩托回家。途经一村庄时,由于天黑又没路灯(县道),车速也快,结果撞在群众为晒粮而放在路上的一块石头上,摩托车冲到路左并撞在一迎面而来的助力三轮车上而倒,冯某当场死亡。后交警认定责任全部属于冯某个人。现在冯某家属同交警一起找到了在路上晒粮而放置石头的张某,并要求索赔。请问:1、在这起事故中,县公路局有没有责任,如有,该承担多少责任;2、如果晒粮户张某躲到外边不回来,那死者家属该找哪个部门处理这赔偿事故;3、如果协调不成而打官司,被告除了晒粮户张某外,是否也有县公路局。

其他 2011-09-19 2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这个责任主要在于晒谷的这家,但是公路局也是有责任的,可以起诉他和公路局的
  • 公路局有管理上的疏漏,但责任不是很大,张某违反规定,将麦子放到路边,也有责任,按照责任比例,还是死者的责任更大一些。第二:死者不属于工伤
  • 县公路局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这条公路是否是县道,如果是县道,公路局会有管理方面的责任;晒粮的张某也有责任;如果诉讼,县公路局与张某都是被告;冯某所在的单位不能给冯某按照工伤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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