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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我夫妻有子女三人,子——女—— ——。都已结婚有子女,独立居住。我夫妻现有住房二处,一处在——地一处在——村属村民用房。我与08年初查出有病,6月渐重。6月29日子提出索要现金104000元,不再奉养二老,且放弃此外任何财产继承。经考虑许准所提请求。全部财产由妻子全权处分。为免身后争议,特立此嘱为据。 立嘱人:—— 妻子—— 证人—— —— 2008年8月25日 提问者:凡凡1313 [河北 - 石家庄]投拆 问题补充: 现在妻子要求将所有房产过继到自己名下,儿子还有没有继承权。事实是儿子并没有放弃赡养。104000元钱是妻女股份分红

其他 2009-05-10 21: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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