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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生病期间能否继续享受公司社保病假工资。我是成都

其他 2018-11-13 10: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的话,先看单位经营状况。因为不论是走劳动监察还是劳动仲裁,单位的经营状况直接关联单位的支付工资能力,如果账上没钱或者单位都要倒闭了,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拿着仲裁裁决书申请执行,如果经营状况不好即使走了劳动监察也可能要不回钱来。
    社保问题:目前除非是因为社保缴纳不上而产生了赔偿,仲裁跟法院才会受理,如果单纯要求补缴社保,仲裁及法院都不受理。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导致你辞职,这种情况在正常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失业保险的,你可以就这部分因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导致你想受不了失业保险为由向劳动仲裁申请单位赔偿。
  • 1、按规定,员工的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的;
      2、至于社保每月需缴纳多少钱,是根据你参保缴纳的基数多少来确定的。缴费基数假设是3000元,单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20%(600元),个人承担缴纳养老保险8%(240元)。
      3、各地的缴纳基数一般有多种档次,有一个下限和最高的上限,根据实际状况选择基数缴纳。同样,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按选择的缴费基数然后按不同险种的比例扣缴,方法同上。
  • 病假在劳动法中被成为“医疗期”,员工的医疗期一般在3—24个月,具体规定为:
    1.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搜索上的为6个月。
    2.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您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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