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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试管怀孕50天昨天有点出血腹痛,到本地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生叫我们做b超看胎儿状况,后告知我们胎儿已死亡。需要尽早流产,给开了堕胎的药物以及让我们签署了手术协议。后来我们不放心,到市立医院重新做了b超。告知我们胎儿一切正常。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我应该怎么处理?是否可以索要赔偿?赔偿多少?

其他 2018-11-11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幸好多去一个医院检查,县医院属于误诊,但没有造成实际胎儿损害,无法主张医疗事故的。
    【追问】那他误诊不需要担负任何责任的吗?无法索要一定的赔偿?
    【回答】欠你一个道歉!
    【追问】那在他那产生的治疗费用能退回来吗
    【回答】可以,你去找医院吧
    【追问】嗯,非常感谢您专业的回复。谢谢
  • 这是什么医院,这简直是草菅人命。有医院的检查记录及要你做引产手术的证据吗?还好没有引起严重后果!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 你好,向卫生局举报解决的的
    【追问】一般这种都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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