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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 你好,打扰你了! 我有一套67平方米的房子,是几年前单位上分给我的,也发了房产证书,现在房子已经卖给别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但是从去年开始,单位上还从我的工资里面扣除取暖费,07年扣除670元,经过一番交涉已经把钱要回来了,但是今年单位上又直截了当从我的个人收入里面扣除了取暖费.1300多元/ 现在职的问题是:单位上不肯退还已经扣除的钱,而那个住房子的住户也不肯交纳取暖费用..... 请问,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我的损失该如何讨还?

其他 2009-05-10 16: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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