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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5日,业主宋某和田某(房产中介经理人孙某老婆)签订了一份三方买卖合同,86万,附加一条:在过户前,田可以转让。(小区开发商这边给业主的房产证还没出来)。2018年5月30日,孙某介绍这个房子给我,并声称房子是他名下,下周可以出证,并承诺45天可以完成所有过户。遂我支付了5万元定金给孙。2018年6月1号田和我签订了一份138万转让合同,我付了30%首付款给田。合同里只约定了总金额,孙在写合同时将首付款42万写成定金,这个是双方签字后补充的文字。其他的义务和违约责任都没写。之后的几个月里,我多次催促孙安排过户的事,但孙一直以房产证正在加急办理中拖延。2018年9月底,原业主宋某房产证批准下来。2018年11月5号,原业主宋某房产证才从银行撤押。最近几天孙一直催促我去做资金监管和过户,但经过这么长时间折腾,我已经不想要这个房子了。我的问题是可否起诉孙某利用中介身份,隐瞒信息,涉嫌合同欺诈,申请合同无效?

其他 2018-11-17 12: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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