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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6年9月7日入职公司,工作到2018年9月21号,工作期间公司未与我本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我缴纳社会保险,2018年9月21号上午,我正常到岗上班,公司法人口头告知我,让我走人(有录音证据)现在已申请劳动仲裁,但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我无法证明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我自己可以提交的证据全部都是复印件,在工作中涉及的工作内容也都是电子版,对方代理律师不承认我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仲裁 2018-11-13 20: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搜集能够证明有劳动关系的一切证据。(发工资证据最好)
    【追问】公司发工资都是以个人转账的形式发放的,我提交了工资银行明细,但不体现工资,对方不承认,我该怎么做?请问我要请专业律师帮忙打这个官司,赢的几率有多大,事实确实存在,但我自己没有能力去调查取证,律师介入的话能不能调去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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