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民营企业一员工,从2002年8月进入单位从事烹饪技术方面的工作。 从进入单位到现在2009年5月,什么合同也没有签。跟单位口头提过签合同的事,但是单位不予理睬,也没有买统筹和医保。 因为我们工作的特殊性【足球队有比赛】 周一到周七规定早上07:00-9:30,中午10:00-13:00 下午17.00-19.30 (人员调休由厨师长自行安排)。从2009 年开始节假日加班每人每天100元2009以前节假日每人每天30元 因对工作不满,该怎么样离职? 可以要求单位哪些赔偿? 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原先有12名工作人员 在2008年11月公司辞退4名工作人员后,没有增加工资与补贴,直到现在仍然8人,以至于工作量越来越大,连调休时间都调不过来

仲裁 2009-05-11 11: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