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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三万块钱,有借条,现在人跑了。他家有套房子,但房产证是他爸爸名字,现在房子要买,有什么办法。

离婚 2018-11-21 06: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跑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若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债务人夫妻有对共同财产的特别约定,依法应当由夫妻的共同财产偿还。所以你只要知道债务人夫妻有什么共同财产,都可以先查封,待判决生效以后再申请执行。如果他们夫妻只有一套房子,执行起来,比较麻烦的。因为法律规定,必须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包括应当保留一定面积的住房。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执行起来会有点问题。
  • 你好,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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