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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前结婚,我是独生子,父母给我付了首付买房,房款剩余部分贷款10年还清,从我的工资中扣除。结婚前几天对方要求签协议,如果离婚按当时房价一半给她。婚后仅有一次同房,后就以种种借口分床分房,感情越来越不和,我有种被欺骗的感觉。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我要给她一半的房产么?我的贷款还未还清,我可以不承认这个协议么?

离婚 2013-07-17 12: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我认为协议无效,具体可以联系我,当面咨询。
  •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有效的。
  •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有效的。
  • 针对这样的案子,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对方就是冲你那部分钱去的,目的很明确,那你完全可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拒绝给对方一半的钱。当然,需不需要给,还要看具体情况,例如生活了多长时间,夫妻双方的感情等等。不能简单的说不给或者给。我觉得,按照你的说法,对方的目的应该是明确的,也就是要钱,而不是结婚,而你的意思也是明确的,要求结婚,而不是给钱。因此,双方的意思没有一致性,法院应当会考虑协议的效力问题。个人观点。
  • 协议有效,但是可以考虑到结婚时间不长,可以酌情少粉给女方。
  •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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