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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本地人,我丈夫是信阳人。我们2年前在本地登记结婚的,一直没有房子,暂住在我娘家带孩子。他去深圳打工。开始对我们娘俩很好,后来不经常回家也不再寄钱回家。今年春节过后我和他一起去到深圳才知道他和一个女人长期同居在一起。他也承认这个事实,提出和我离婚。孩子才2岁,我该怎么办呢

诉讼 2009-05-13 13:3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主张多分财产
  • 与他协议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并由对方支付抚养费。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多分!
  • 你好! 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离婚!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 你好,与他协议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并由对方支付抚养费。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多分!
  • 如果利害,他应该支付孩子抚养费用。并且财产上您应该多分。
  •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主要是财产分割与孩子抚养。孩子还小,应该归属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一方抚养,一般都由母亲抚养。因男方有过错,涉嫌重婚罪,在财产分割时不会均分财产,而是女方相应多拿。同时,男方在还在成年前负有抚养义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让男方每月支付多少。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如满意答复,请点击采纳,谢谢
  • 既然他已经对你没有了感情,而且在外面另外找了女人,那么你就没有必要再维持这种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勇敢而果断地同他离婚,可以要求小孩随你抚养,但是男方必须承担相关的抚养费及以后的学费等,直到小孩成年为止。另外,因为男方另寻新欢有过错,你可以要求其给予过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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