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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来公司离职3个月了,到现在公司还一直帮我缴纳公积金这个是怎么回事?

其他 2020-01-21 20:1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因原单位未帮你办理退保手续。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及时告知原单位协商解决。
  • 应该是公司疏忽。
  • 例如:个人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二、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辞职后公积金一般不可以取出
    一般的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是帐户里的钱始终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
    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
    不可以用来贷款。并且个人公积金不可以个人缴纳,
    只可以自行缴纳"三险"
    ,公积金必须有工作单位代为办理。
    2.特殊情况辞职后公积金可以取出的特殊情况
    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当地户籍职工调离当地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 根据根据,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但是,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 咨询公积金中心和你的公司
  • 公司财务的失误行为,对你个人来说属于不当得利,建议及时告知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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