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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2018年7月注册,注册是认缴制的,除了法人,其他股东都没有出资,公司目前债务没有,法人现在想注销,可是股东都到不了,怎么办?

其他 2018-11-26 11: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那些股东能联系上吗?
  • 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是否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是五人以下的公司可以购买对方股份,或者申请破产就是了
  • 股东出资,在签订出资协议的注意事项:
    (1)要审查股东资格。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并且对股东的身份证明最好进行备份。
    (2)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而且,全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定要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和金额。
    如涉及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出资方式,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3)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4)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
  • 正常注销,一般没有影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二、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三、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四、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五、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六、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企业法人终止,其债权债务尚未清理完结的原法定代表人,不得新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 需要看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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