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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里写明夫妻共同房产归孩子所有,等孩子年满18周岁后的2年之内,即20周岁之前过户给孩子,如一方拒不履约,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这样的离婚协议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8-11-26 13:2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院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有效约定,但如财产的处分明显失衡,法院也可适当调整。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其不具拘束力: 一是保证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签署,且出具人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请求,此时保证书会因被撤销而失效。二是保证书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法院仍将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处理。三是保证书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比如以一方“提出离婚”、与异性通话或交往为成就条件,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均属无效。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该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登记生效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协议。有什么不明白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希望能帮到您。
  • 你好,可以的,建议诉讼
  • 你好,可以的,建议诉讼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自成立时生效。但以下约定无效:财产归子女、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谁提离婚谁无财产,以及免除一方法定义务的约定(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承担共同债务义务免除)亦无效。
  • 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 您好,具有法律效力的!
  • 你好,可以,建议您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
  • 真实意思表示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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