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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9日在地处兴义市下午屯镇文化路中段购买宸塬地产开发的南城水乡小区房,定金,首付,闭路电视,水,电表各种费用共计十一万九千多,有购房协议和收据!2018年去要房,被告知房已不在了,要房的话不能按之前的协议房价,得按现在的房价补差价,并告知我们当初先的房已不在了!请问我们要怎么做才能拿回房子,谢谢

其他 2018-11-28 09: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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