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公司有壹张承兑汇票丢失,于2018年3月12日前往法院办理公示催告申请事宜,(请求事项:申请人在2017年12月26日将银行承兑汇票邮寄过程中遗失,请求予以公示催告,宣告该汇票无效,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当时未要求支付手续费,故我公司当初并未支付费用。法院于2018年4月25日打电话告知我公司联系人需支付100元手续费,我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向法院电汇100元手续费。其中也一直打电话咨询办理进程,但各部门一直相互推脱,也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处理。后面又重新将办理的资料及汇款凭证寄给立案庭,立案庭也转交给法官了。不知道后面又该找哪个部门,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银行 2018-11-30 11: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