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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老公弟弟欠款,让我和老公去打了欠条,我没借别人钱,离婚了我需要还?

离婚 2018-11-30 18: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通常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除非你能证明这笔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你在欠条上签名了吗?是自愿签的吗?如果不是自愿的可以作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点,让律师介入帮助你
    【追问】当时是老公想帮他弟弟一把,让借钱给他弟弟的人安心,硬拉着我去签的字,后来他弟弟跑了,现在我想和老公离婚,老公也愿意承担责任,这本来就与我无关的欠款,这样可行?借款方给他弟弟,我们夫妻都没借钱,这样的情况,借款方有权力告我们?
    【回答】您好,如果你在欠条上签字了且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债权人是有权把你们夫妻二人列为共同被告的,但是你可以向你老公主张不承担债务,不过这也只能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分割婚内财产。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或者加微信详谈,微信与电话同号,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可以帮到您。
  • 是的。因为你们签字同意作为共同债务人偿还债务。
  • 离婚后,还是要偿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你好需要承担。
  • 你好,你如果打了欠条,你就需要还,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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