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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就是我们公司不给我们买社保,我要求明天就不做了,领导就说不做了就算旷工。然后我就问,旷工不会扣我十一月工资吧,我十一月份是做满了的,那旷几天就算自动离职的呢?领导居然说不是按照旷几天,而是旷到十一月的工资给我扣完为止。公司这个做法违法吗?因为明天是周末,成都锦江区天仙桥那边的社保局休假,我就想周一去告公司,但明天就不想上班了。

其他 2018-11-30 20: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 关于用人单位不买保险问题:根据规定,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 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关于旷工,《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如果你单位没有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几天是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告诉你,我认为口头无效。 3、 关于工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公司就必须为你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你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你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失为由提出辞职,比如没签劳动合同,没购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制度或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等,这种辞职可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 您好,不合法,到社保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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