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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单位干了2年中间离职3月后来又做了一年,现在想开除我,一直没交保险可以告他吗

其他 2018-12-03 19: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金。保险可以要求补缴,但保险一般需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仲裁过程中一般不予处理。
  • 试用期满后辞退员工,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协商解除合同的按一年一个月,不足半年半个月的,违法解除合同才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严格来讲,必须购买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   一,单位医疗保险缴纳比例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档案工资总额的7%缴纳;职工按本人档案工资收入的2%缴纳;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  二,事业单位医保参保人员: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局局机关除外);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  3,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退休人员;在民办学校工作的原区内在编的公办教师。  三,事业单位,个人医疗帐户的构成:  1,参加本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由区医保处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2,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的部分),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3,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  (1)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35周岁以下职工按个人月工资收入的1.2%计入个人帐户;  (2)36—50周岁以下职工按个人月工资收入的1.6%计入个人帐户;  (3)51—60周岁职工按个人月工资收入的2.2%计入个人帐户;  (4)退休人员按其养老金的4.5%划拨个人帐户。
  • 您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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