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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的一场大雨把我位于金堂县淮口镇的房子(5楼,临街,双层5mm中空钢化外面的玻璃)玻璃打烂了,当时家中无人居住,五一放假的时候我回家发现这一情况,马上向当时的物管反应了情况,当时物管承诺,一个星期予以维修,五一节结束后我会成都上班,当我六月回淮口的时候,发现原物管已经更换,于是我又一次向新物管反应了这个情况,当时新物管以交接未完成,并承诺及时向开发商反应,但事情过去几个月了,一点音信也没有,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9-20 22: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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