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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欠工人工资无力偿还怎么办

破产清算 2019-05-01 14: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公司是外国人投资设立的,但由员工作为法人代表,在我国法律中没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但是公司的相关对外债务,以及不向员工支付工资等责任应该由公司法人承担。其次,公司倒闭,需要经过破产清算程序,清算结果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因为经济原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发足工资,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后,公司转移资产情节严重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公司已经进入了破产程序,那就当面咨询当地律师,要及时申报债权-------未发放的工资。如果还没有申请破产,公司的不动产如房产、土地、动产如车辆、物资等还在,建议工人们看好了,别被其他债权人哄抢了,再找律师调查一下,如果还不到破产的境地,那就尽快走一下程序,有欠条的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公司的财产,没有欠条的,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仲裁委尽快结案,劳动仲裁这个阶段我们威海地区办不了财产保全,仲裁结束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向法院。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政府部门也求助一下。可能会有一定效果的。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细节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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