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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租金问题,和房东签了半年的合同但是因为个人原因要去别的地方,自然房子也没办法再租了,和房东按合同协商押金不要了只要退租金,但是房东押金要的但是租金要找到下位租客才会给退,我觉得侵犯了我的权益,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8-12-08 07: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为是你违约,房主的要求没问题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 关于退房租的问题,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 所以,你们在未履行完合同的前提下找房东退还押金,房东是可以不予退理的。最好还是找房东协商解决,遇事应冷静处理。
  • 租客有以下行为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所以一下几点一定要注意: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7)未经房东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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