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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烦请咨询一个房产方面的问题: 关于:1956年社会主义私房改造时,无文化的我祖母将所属我们的所有土地及房屋产权凭证全交给国家了,现还能落实私房政策吗? 最近从一我老邻居处得知,我祖父之弟的儿子早在94年时就已落实了私房政策。1956年社会主义私房改造时,我祖父之弟将所属其的房产交给国家,但并未将其的房屋产权凭证交给国家;故在94年老房子拆迁时,才交出了他们祖辈留下的房屋产权凭证,因此得到了政策的落实。而与他们相反的是,作为老大的我祖父虽然房产比老二多,但我祖父故世得早,我祖母又不识字,所以毫无文化的我祖母,在1956年将所属我们的所有土地及房屋产权凭证全交给国家了(基本上是整1条弄堂的房产),至今我们手上无任何凭证,而且老房子基本上是整1条弄堂的房产已在94年年底前已拆除,但“上海城建档案馆”有当年我曾祖父造房的申请书与造房图纸。像这样的情况,我们现还能落实私房政策吗?。 烦请复。 谢谢! 胡女士

争议解决 2009-05-12 12: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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