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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上班族,因为提前一个星期离职,老板不同意,我就自动离职了,现在要扣我500工资,你说如何处理这事

其他 2018-12-16 22: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 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   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员工离职必须有一个离职周期,离职周期视员工所处的职级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基层(一般员工、基层管理人员)的离职周期一般为3天或3天以上,中层(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的离职周期一般为7天或7天以上,高层(总监)的离职周期一般为14天或14天以上,高级管理者(副总经理及以上)的离职周期一般为1个月或以上。  工资能否结算,要看离职手续办理清楚没有,另外具体要看公司的规定: 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企业通常都会制订一定的业务要求和相应的规章制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每名员工应做到的基本业务规范。其中就包括工作制度按照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不得无故不到岗、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对此企业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员工给予处分。对于员工自动离职,企业可按旷工处理。    有的公司这样规定:无任何理由连续不到岗上班10天的,以员工自动离职处理。未结清的工资冻结至其来办理离职手续为止。考虑增进:10天后尽可能通知到本人来办理手续。  有的公司这样规定:未办理请假手续,连续15天未上班的,以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在大门口公告栏上公告。未结清的工资暂时冻结至其来办理离职手续为至  有的公司这样规定:连续3-6天无任何考勤记录及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离厂处理,公司不需支付工资及任何补偿费用.    有的公司这样规定:未办理请假手续,连续15天未上班的,可以员工旷工自动离职处理,但要公示送达到,如无法送达最好在劳动保障报公示。未结清的工资暂时冻结至其来办理离职手续为至。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赔偿损失。
      
    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
    劳动者自离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不告而别,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8条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结清工资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协商不行,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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