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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跟员工存在有劳动纠纷的情况下,欠了劳动者十几万元,然后把公司注销了,劳动仲裁已经裁决,并且已经采取强制执行,但是10个多月过去了,我今天去问执行结果,执行法官讲,公司已经注销没有办法执行,给予本案不与执行的结果。并且再次之前都通知过本人,难道不应该执行公司法人吗?它是个体工商户。当时执行法院也让我写过连法人一起执行的申请书,但是现在跟我说没有讲过,公司已经注销是没有办法执行的。我想问问我目前应该怎么去维权?

仲裁 2018-12-10 08:4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为逃避债务,隐瞒已开始注销公司的事实,不以已经成立的清算组的名义应诉,不履行将已申请注销的事宜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告知的法定义务,在工商登记机关注销企业登记时,同样隐瞒正在进行的诉讼,谎称企业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骗取了注销登记。对此以逃避债务为目的,故意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以上被注销公司的股东(清算主体)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执行机构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 追加股东。。。
  •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受理咨执行申请,即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惩处举措。执行通知书先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法院多管齐下破解“执行难”:
      要想破解执行难,不能单靠法院的力量,多部门联合、公民与法院积极配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一方面,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使得“老赖”无所遁形,促使“老赖”尽快履行义务。同时,积极推进司法网拍措施,通过网络拍卖更好地解决变现难问题。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和单位都有义务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在执行时不应有推诿、怠惰的行为。另外,公民在投资时要树立风险意识,须知盈利与风险并存。为了更好地维护个人的利益,市民在投资时一定要慎重,并对企业资产与情况有详实的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全社会的配合,只有通过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才能营造良性的执行环境。
  • 您好!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执行机构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
  • 您好,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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