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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2016,11,11,结婚的结婚一个月后我怀孕了不到五十天流产了后面2017年又坏了一次又流了,到三月份去医院做了输卵管造影手术后他们没有在医院照顾我,之后我离家出走了现在他们起诉了,要三万块钱的损失费我该不该出

离婚 2018-12-06 11: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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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范: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从法条可以看出,在离婚理由中,只要前两个原因导致的离婚就可以请求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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