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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亲给了见面礼未给彩礼,之后双方感情出现问题,由于问题出在女方,男方先提出退婚退钱,并要求女方赔青春损失费平时花的费用合理吗

离婚 2018-12-07 16:2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青春费这个东西没法界定。彩礼费是要退的。
  • 不合理,见面礼不属于彩礼,是赠与的性质,不可以要求返还
  • 若未进行结婚登记,或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可以退还彩礼。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夫妻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自行分开即可。就同居期间的孩子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 有结婚吗 没有结婚的话 女方应该返还彩礼 否则不用
  • 平时的花费一般要求证据证明是借款性质的,但这种一般男女之间是赠与性质的,所以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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