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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呆了6个月了为什么不开庭

刑事辩护 2019-06-11 14: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刑事拘留到批捕最长的时间为37天,批捕后两个月的预审期,预审期满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长可以有45天的审查时间,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时候发现证据有问题,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侦的时间为30天,公安补充侦查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为最长45天,检察院有权退卷补充侦查两次,检察院申请期满移送法院审理,法院一般会在接到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判决,一般4、5个月可开庭。
  • 具体多长时间开庭要看法院安排。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
    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 法院开庭被告人在看守所怎么知道要开庭
    由看守所转告。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 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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