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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从产检到小孩出生都是在一家医院做的,在小孩顺利出生的前两天产妇还好好的,没有任何的不适,然而在第三天的上午,她突然感到不适全身颤抖发冷,而后又高烧不退,在接下来全身冷冰冰的,这一次出现这种情况医生做了简单的检查,而后退烧人也没事了,到下午的时候病人又突然发生上面的那种病状,医生又做了简单的治疗,而后也没有过问病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采取紧急措施的措施,导致第三次发生以上前两种情况发生,在第三次的事情发生后,病人因颤抖高烧导致引起了感染性休克、血毒脓症、弥漫心血管内凝血、多器官功能衰竭、,在医院没重视的情况下病人发生了病危的状况,病人还在重症病房抢救当中医生说活过来的几率不高。这种医生的不重视导致病人发生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还是纯在故意杀人。

其他 2018-12-08 22: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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