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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号因故致伤,伤后经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临床体检提示其有:腰背部轻度肿胀,腰2棘突出压痛,腰部屈伸及旋转功能受限等体征。摄片提示:腰2椎体轻度锲形改变,考虑骨折。入院后完善检查,予促进骨愈合、镇痛,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等对症治疗。现本所鉴定人复阅影像学资料证实其有新鲜压缩性骨折,椎体前缘压缩高度未达1/2。综上认为:被鉴定人腰2椎体新鲜压缩性骨折(椎体前缘压缩高度未达1/2)的诊断成立。依照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i》九级第14条之规定,其腰2椎体新鲜压缩性骨折(椎体前缘压缩高度未达1/2)的损伤评定为工伤九级伤残。以上为伤残鉴定结果。受伤人陈先生年龄受伤时59周岁,现刚满60周岁。工资按天计算每天250元一天,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保险等,平时工资每月3000元打入工资卡作为生活费,其余多出工资年底一并结算。

其他 2018-12-11 13: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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