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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女方申请经济适用房,男方也支付了一半的金额,但是没写上男方的名字,也没有任何协议,现在闹离婚,男方能否要求分到一半房产?有一个男孩,男方有工作,女方没工作,男方争取到抚养权的几率有多大?

离婚 2018-12-11 06: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子是女方的,两岁以下归女方抚养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因此法律是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的,但是离婚时需要达成离婚协议,就夫妻双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并在民政局进行备案,之后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一、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需验所有享用此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每人复印件一份,小孩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

    2、提供单独的夫妻双方年收入、住房情况证明(无房的出具无房证明,有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无业人员或私有企业人员需由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

    3、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身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一份或离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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