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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6月份借款给王女士15万人民币,借条上写着月利息是3500,借期一年。2011年年初借给王女士的儿子5万,不收利息,借期也是一年。当时问我借钱的时候王女士跟她丈夫还在一起,借钱后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夫妻离婚了,所有的房产之类的夫妻双方都已经分割完。目前王女士到外地做生意去了,我就怕她跑了,到时候我人也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或者说我能不能不收对方利息提前要回我的钱?急盼回复,谢谢!

其他 2011-09-21 18: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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