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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人是1990年受工伤,2005年鉴定为4级伤残,我想问问国家的相关补偿政策

其他 2018-12-10 21: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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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0年发生的工伤,是你所在地区开展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之前发生的,属于开展工伤保险前工伤,也叫“老工伤”。如果,所在地省、市有文件规定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管理,按文件规定认定鉴定,也只是解决旧伤复发治疗工伤保险治疗费的问题。但“老工伤”人员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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