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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2014年未婚先孕生了一个小孩,没有出生证,准生证,什么都没有就给男方家抚养了,现在我结婚了,怀孕了,到时候办理其他手续会查到我生过小孩吗?我现在老公很好,我不想因为这个失去他,我也不敢对他坦白。

离婚 2018-12-11 18: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婚同居时间较长的,难免会孕育出新的生命。很多人会问:“未婚先孕犯法吗?”,可以说未婚先孕不违法。
    但是,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也颇为严肃——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此时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双方应该是将对方作为终生伴侣来对待的,哪怕为了孩子也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
  • ,未婚先孕怎样办理准生证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未婚先孕如何去办理准生证,详情请看以下介绍。   一、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三、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 落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子女落户,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 2、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3、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4、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 5、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 6、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如果是集体户的话,需要单位户籍员,把你的集体户提出来,盖上单位印章,并在蓝页户口纸的背面写上你将要落户的编号) 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 纸包不住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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