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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上公司类型是(国内合资),网上查询的是(自然人投资),这是怎么回事

工商事务 2018-12-14 23: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查询的是(自然人投资),联系工商部门
  • 营业执照十分重要,它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 办理了营业执照之后,企业需要注意注意,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但是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便于携带外出使用。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样式以及公司登记的有关重要文书格式或者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全国是统一的。 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涂抹、标注、损毁公司登记档案资料。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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