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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出工伤,单位不给报,个人申请工伤单位不出具相关材料证明咋办?

其他 2018-12-16 08: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固定相关证据,到劳动仲裁投诉。
  • 联系律师,律师帮你办理。
  • 《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组织也可代表工伤职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申请证明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3、病例、诊断证明等医疗诊治记录;
    4、职业病的,需提供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
    5、交通事故等第三方侵害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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